法务培训
2023-11-02    来源:点击数:571
建设工程法务培训内容:
一、工程项目考察阶段法务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审查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的审查立项情况,确定项目的合法性;审查立项所需的其他各政府部门及环节的批准情况,如建设/规划部门规划审批,国土资源部门建设用地审批,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物价部门的产品或服务定价以及涉及到外汇及外商投资的外汇管理部门和商务部门的审批;涉及到跨行政区域的项目,应审查同其他区域的项目主管部门一并上报上级政府审批文件办理情况以及建设项目的规模以及投资方式的审批超过地方政府审批权限的,应上报有审批权限的政府部门批准立项文件办理情况;投资商和业主是否有资格作为项目发起人,以及项目发起人是否有签订或者向外发包工程的授权或者许可。
二、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法务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发包人进行招投标应当取得建设部门的授权许可并接受其监督,特别是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则必须公开招标,如果邀请招标应当获得审批方可,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审查;发包人在具体招标方式上的合规性审查,招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二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投资、建设及运营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如何进行招投标资格预审,预审文件应当履行备案和公告程序,对预审文件进行澄清;对招投标文件和投资建议书进行法律审查并完成对工程招投标投标、开标、评标、询标、中标各个环节的合法性监督;如果出现中标无效,可责令改正的招投标行为,应当重新招标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合法处理。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及谈判阶段法务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发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并防止出现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者在订立补充协议时防止因“黑白合同”侵害承包人的利益;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的不同特点和法律要求指导或参与合同的前期协商过程;在施工合同签订时应当负责审查合同的形式合法,不得转包,不得全部肢解分包,除劳务分包外不得未经发包人许可分包,不得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企业,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交由他人完成,如果确实需要分包的,应当履行合法手续规避法律风险;建议施工企业选择适当的承包方式,如果需要施工企业垫资,为了规避风险,可以采取按照建设—转让(BT)、建设—经营—转让(BOT)、建设—拥有—经营(BOO)、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OOT)等方式组织实施,如何完善合同的起草和签订;施工企业联合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联合总承包或者联合其他施工人组成联合体进行承包施工;审查施工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建议企业采取措施规避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担工程业务,借用有资质企业的名义承担工程业务或者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担工程业务而带来的法律风险;全面审查施工合同,审查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各方代表具体人选及权限、合同价款、工期、质量、工程签证、工程变更、设计修改、施工总承包人职责、竣工结算、工程移交、投保险种、履约担保、工程索赔、工程转包、合同终止和解除、合同违约、工程质量保修等主要合同风险点;企业做好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设备安装等其他合同的审查和签订。
四、施工阶段合同履行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法务培训
工程管理人员要求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开工并要求发包人出具开工通知书;做好工期顺延、停工、逾期竣工等情况的处理并及时提出索赔或保存证据;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工程安全工作,对出现的安全事故以及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及时介入善后事务;做好施工材料采购合同管理事宜,对甲供材料的质量问题及时保存证据;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施工企业按照施工过程中双方之间达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工程变更单、工程对帐签证等书面文件形成确认,若没有书面文件则应当指导施工人采取其他可作为计算工程量的证据;施工方重点做好工程索赔,如果出现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等情况,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资料管理,并在出现合同约定的索赔事项时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提起索赔;当出现非承包人原因的进度拖延的,工程变更、约定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发包人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成本、费用的情况时,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尽量要求发包人及时签证;发包人延期支付预付款或进度款的,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承担延期付款利息,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约停止工程施工并解除合同;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按时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并获得发包人的确认,如果发包人不确认也不答复的,应当采取合法途径予以送达并保存证据;承包人及时要求发包人承担欠付工程款利息,对于欠付工程价款的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施工企业做好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因为工程质量是决定工程款支付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如果出现不合格,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施工企业及时按照竣工验收程序要求发包人组织进行竣工验收,如发包人故意拖延验收,应当及时以合法形式送达验收报告并保存发包人收到或者擅自使用建筑的证据;做好工程交付和备案管理工作。
五、司法程序阶段法务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双方争议事项是否达到走司法程序要求;对己方诉请是否有证据支持,需要如何筹备证据;诉讼方案的选择;可能产生的诉讼风险;施工企业涉诉经常涉及的法律问题;诉讼中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和诉讼效益预判;裁判文书执行中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