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贵州xx劳务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委托本站律师代理
来源:贵州建设工程律师网 | 发布时间:2018/12/5 10:22:11
2013年,贵州省xxx公安局将本市看守所建设工程发包给贵州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详细约定了双方权力义务。同年,贵州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贵州xx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将部分劳务分包给了贵州xx劳务公司进行施工,实行固定单价,包工包料。该工程于2015年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因贵州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与贵州省xxx公安局办理最终结算,导致和贵州xx劳务公司的结算迟迟未能完成,为此,贵州xx劳务公司于2018年向法院提起诉讼,将贵州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贵州省xxx公安局列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
本站吴再学律师接受贵州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正在全力以赴准备应诉,力争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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