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施工受损索赔须举证
来源:贵州建设工程律师网 | 发布时间:2018/11/20 14:44:09
因施工受损索赔须举证
某高速公路施工单位主张其施工专用高压电线被相邻工地运渣车损坏致变压器烧毁,尽而导致工地停工,要求致害方赔偿相应损失。贵州律师盾辉律师团队受理相邻施工单位委托,代理该案。
贵州律师向法庭提出,变压器都有安全保护装置,原告主张因运渣车挂电线致变压器毁损应就两者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同时,原告主张因停电租赁柴油发电机解决施工问题,又主张停工损失,两者存在矛盾,原告因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建议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请。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未能举证证明输电线路被挂和变压器受损有因果关系,故对其主张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茅台国际商务中心C座27层
贵州建设工程律师网专业从事于贵州律师,贵州建设工程律师,建设工程合同律师等,欢迎来电咨询!
热门搜索:贵州工程律师,贵州建设工程律师,建设工程合同律师,黔ICP备17000723号-2 技术支持:富海万企科技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由互联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删除内容,谢谢!